员工上四休三制度,是指员工每周工作四天,休息三天。这一制度的出现,旨在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休息时间,让员工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在这一制度下,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也会相应延长,以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能够让员工有更多的时间去休息和娱乐。
上四休三什么意思?
上四天休三天的工作制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工作时间安排,通常被称为“四休三”制度。
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工作时间安排为四天工作,三天休息,循环往复。
虽然这种工作制度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并不常见,但在一些行业和企业中已经被广泛应用。
上四休三符合劳动法吗?
合法。只要公司事先和员工协商,意见一致。
相关规定补充如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